11月20日起,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经广东深圳湾口岸、拱北口岸出入境,可以用“刷脸”代替“刷证”了!11月15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中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深圳湾、拱北口岸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通道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便利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人员往来,提升通关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湾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试点升级部分边检快捷通道,因私经常往来港澳地区人员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根据公告,11月20日起,年满14周岁以上,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赴港澳签注的内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且同意边检机关采集核验面相、指纹等信息的,可选择使用边检现场“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无需出示实体出入境证件。
选择其他查验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证件的内地居民,目前暂不适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仍应通过其他查验通道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
因内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区时需凭证接受查验,港澳居民进入内地时需凭证办理停居留、出行等事宜,所有往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人员仍应随身携带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如遇问题可以通过12367服务热线咨询。
热点解读
“免出示证件”≠免带证件!
经“免出示证件”通道出入境,是不是可以不带出入境证件了?
国家移民管理局介绍,此次试点启用“免出示证件”通道是边检机关开展出入境边防检查的便利方式,不意味着改变边检机关查验的法定职责和出入境人员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出境入境人员应当接受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边检机关有权依法阻止其出入境。
此外,内地居民在进入港澳地区时,港澳出入境管理部门需查验旅客所持的有效出入境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是港澳居民在内地的法定身份证明,在内地停居留、办理个人事务需随身携带使用;同时,旅客选择其他快捷通道或人工通道通行时,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因此,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通关时,仍需携带本人有效的出入境证件,以免给本人其他社会应用带来不便,但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时可无需主动出示。
“免出示证件”通道可“刷脸”也可“刷证”
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是否需要申请?
国家移民管理局介绍,对于目前可经内地边检快捷通道通关的港澳居民,以及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港澳多次有效逗留、探亲、商务、人才、其他类签注且办证时已留存面相、指纹等信息的内地居民,无需申请,可直接选择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
对于符合“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在口岸设立的边检快捷通关信息采集点,按规定申请并采集面相、指纹等信息后,即可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
不符合“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但符合快捷通道通行的旅客,可否经“免出示证件”通道通行?
据了解,目前,试点推行的“免出示证件”通道既可实现“刷脸”,也兼具“刷证”通行的快捷通道功能。不符合“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但符合快捷通道通行旅客,可经“免出示证件”通道“刷证”通行,通关过程中注意按照通道入口屏幕的提示内容进行操作。
使用“免出示证件”通道通关是否有出入境记录凭证?
据了解,目前,中国公民可使用口岸边检现场设置的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机,自行打印最近一次自该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记录凭证;亦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出入境证件前往就近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出入境记录。同时,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已向中国公民开放出入境记录查询服务,旅客可在该平台上自行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相关记录亦可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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