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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正在生产的矿山“边开采、边修复”,4项国标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7158 时间:2024-05-16 01:01   
导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北京报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土地损毁、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诸多问题。 2024年5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力支撑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土地损毁、植被破坏、环境污染、生态退化等诸多问题。

2024年5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在发布会上介绍,2024年4月底,《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这4项国家标准将规范煤矿、金属矿、石油天然气项目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以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监测评价工作。这是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卢丽华表示,这4项国家标准充分体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理念,充分衔接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要求,吸纳国际先进理念,参考国内典型经验做法,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提出生产过程中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具体措施要求,推动“边开采、边修复”,扭转“边开采、边破坏”,为矿山企业科学开展复垦修复、提高治理效果质量提供了技术支撑。

与此同时,这4项标准细化了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全过程不同阶段的生态修复工作任务,突出强调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生态修复阶段目标和措施,为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依法履行复垦修复义务提供了有力抓手和依据,保障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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