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的迅策科技被证监会要求补充材料,涉及主营业务、数据安全等多方面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迅策科技成立于2016年,核心业务是为企业提供涵盖数据基础设施及数据分析的实时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业务范围已从资产管理公司扩展至再生能源、零售及电信等其他行业。
对此,证监会要求迅策科技用简明清晰的语言说明主营业务,并说明业务经营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要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等。
此外,由于公司的业务与数据密切相关,证监会要求迅策科技说明业务经营是否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并说明上市前后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的安排或措施。
针对赴港IPO,证监会也要求迅策科技说明:此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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